木別墅設計與建造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更新時間:2019-01-10 14:44:49 字號:T|T
木別墅設計的施工現場的前提及操縱的可能性是建筑構造設計時必需予以充分正視的。有時有的構造節(jié)點僅僅由于設計時沒有考慮留有足夠的操縱空...
木別墅設計的施工現場的前提及操縱的可能性是建筑構造設計時必需予以充分正視的。有時有的構造節(jié)點僅僅由于設計時沒有考慮留有足夠的操縱空間而在實施時不得不進行臨時修改,費工費時,又使得原有設計不能實現。此外,為了******建設速度,改善勞動前提,******施工質量,在構造設計時應盡可能創(chuàng)造構件工廠尺度化出產以及現場機械化施工的有利前提。
留意施工的可能性和現實性
充分施展材料的機能意味著安全公道的結構方案、易行的施工過程以及符合經濟原則的選擇。在具有多種選擇可能性的情況下,應該經由充分比較,進行公道選擇并優(yōu)化設計。建筑物除根據荷載大小、結構的要求確定構件的必需標準外,對一些零、部件的設計,如木屋的陽臺、樓梯的欄桿,頂棚、墻面、地面的裝修,門、窗與墻體的連接以及抗震加固等,都必需在構造上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建筑物在使用時的安全。
充分施展所用材料的各種機能
知足使用者的要求,是建筑物建造的初始目的。因為建筑物使用性質和所處前提、環(huán)境的不同,對建筑構造設計有不同的要求:,如北方地區(qū)要求建筑在冬季能保溫;南方地區(qū)則要求建筑能透風、隔熱;求有良好聲環(huán)境的建筑物則要考慮吸聲、隔聲等機能。而且因為建筑物的使用周期普遍較長,改變原設計使用功能的情況屢有發(fā)生。同時,建筑物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還需要常常性的維修。因此,在對建筑物進行構造設計的時候,應當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并提供相應的可能性,必需綜合有關技術知識,進行公道的設計,以便選擇、確定經濟公道的構造方案。
知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變化的要求
建造是一項復雜而有序的工作過程,要按照一定的技術方法和步驟進行。在完成設計與施工的同時還應該嚴格遵循木屋設計的一些基本原則。